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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举办2022年气象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气象行业相关院所、高校和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自立自强,促进气象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协同发展,中国气象局会同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举办2022年气象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2022年气象科技活动周时间为5月21—28日。主题为“科技强国 气象万千”,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展示气象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和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广泛宣传气象科技创新政策,推进气象各项规划扎实落地,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技交流,加快创新发展。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气象强国建设,让气象科技创新成果更广泛地惠及人民群众、服务各行各业,为气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国气象局、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二)重点示范活动承办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

(三)协办单位和参与单位。各省(区、市)气象局、国家级气象业务科研培训单位、合作高校和相关院所、气象相关企业、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三、主要活动

(一)重点示范活动

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轮值主场“揭秘空间天气”主题科普活动、“千乡万村气象科普行”活动、第八届全国气象科普讲解大赛、2022中国气象现代化建设科技博览会等全国性气象科普品牌示范活动。重点展示气象科技创新成果,突出气象事业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各行各业和社会公众了解我国气象科技实力,理解科技创新引领支撑气象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全国范围特色活动

各级气象部门可根据各自优势和特点,结合各地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体验性强的气象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宣传展示气象在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显著成效。有序向社会开放气象科普基地和气象台站、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等科研业务平台,以科普推动气象科技创新成果的传播推广。组织开展气象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公益活动,组织专家解读气象科技热点问题、深入现场开展气象科技服务,多渠道传播科学精神和气象文化,激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探索气象科学的兴趣。

(三)网络平台活动

在中国气象网和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开设“网上气象科技活动周”专栏,集中展示近年来获奖的优秀气象科普作品,对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的气象科普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各级气象部门积极采取直播、微视频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科普活动,积极宣传遍及城乡的群众性气象科技活动,解读优秀气象科技创新成果,讲好气象科技创新故事,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升气象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其他系列活动

举办第十四届“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推进常态化的高校气象科普志愿服务。举办气象学家精神研究专家座谈、前沿科技成果科普转化与大众传播论坛等科技交流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各单位要把举办气象科技活动周作为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气象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项重点活动承办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为方案落实提供资源保障。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科技科普资源,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气象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办出特色。组织举办各类活动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

2.打造品牌效应。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气象科技活动周在交流展示气象科技创新成果、加强气象科技宣传、推动气象科技进步、提升公民科学素养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将气象科技活动周作为重要的气象活动品牌,统一、规范使用活动标识(附件1),不断强化气象科普的品牌效应和科技内涵。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展示特色、突出亮点,加强预热宣传和活动报道,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各行各业和各界群众对气象科技创新成果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的认知度。

3.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如届时疫情形式严峻,不适宜组织线下活动,则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再行组织。

4.做好活动备案和总结。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筹划,于5月7日前将本单位拟开展的重点活动项目备案表(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政务邮。中国气象网将在“网上气象科技活动周”专栏中开设专区,以海报形式集中展示并推广各级气象部门特色活动,请各单位按照中国气象网专题材料报送说明(附件3)要求,于5月13日前将海报投稿至报送系统。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及成效,于6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不超过3000字)、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优秀活动推荐表(附件5)通过公文系统报送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相关影像资料和媒体报道资料等刻录光盘通过EMS寄送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100兆以下的资料可通过政务邮网盘发送至联系人)。中国气象局将依据活动开展实效和各单位报送材料情况,组织评选2022年气象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活动。

中国气象局

2022年4月22日